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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向“新”而优

时间:2024-04-29 16:55 来源:


近年来,为保证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优化细化举措近百条,依法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截至2023年底,我市公开采购意向1.6万多个,制定采购人负面清单36项、采购文件范本5类、内部控制事项清单44项、监督预警规则34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22条、政府采购改革创新管理措施26条。

一是用好政策“组合拳”,助企纾困 “开良方”。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和便利,让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根,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评审优惠幅度提升到国家规定的区间上限20%;对400万元以上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对适合预付、首付的项目,将采购人对中小企业的预付款、首付款比例由合同总额的30%提高至50%以上;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近年来共为上百家企业融资2.4亿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工作和专精特新、首套创新装备单一采购。

二是完善机制“添活力”,优化政采“软环境”。“权力边界清晰、权力运行规范、全程监督到位”为主线,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机制改革。相继印发《安阳市政府采购改革方案》《安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安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30余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涵盖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流程、权益救济等多个管理领域,以采购法为基础的“1+N”监管制度体系,实现了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坚持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营造了健康优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软环境”。

    三是数字赋能“云上采”,打造本地“阳光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政府采购领域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企业及供应商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升级完善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全覆盖,全面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办理。目前,我市通过国内首创建设的“安阳市优化政府采购预警监管评价系统”,集成采购平台、交易平台、预算一体化平台、信用平台等,使我市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计划备案、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备案、合同验收、资金支付、投诉评价等所有环节全部实现“网上办”、“透明见”,有效推进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全要素信息公开。创新建立“采购专管”、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调解等机制,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程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