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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产核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时间:2021-11-16 09:28 来源:

一、招标单位

       安阳市财政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二)预算金额:不超28万元。

(三)采购需求:对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资产(54.71亿元,含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评定成交的标准:本次采购项目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提供的服务质量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方式:开标会当天将报价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当场唱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为投标人的最低报价,报价后不得对投标报价作任何修改。

(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服务总包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相关税款等与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独立的法人单位

(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三)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会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提供资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同时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三)企业简介、经营业绩材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拟投入人员情况;

(五)服务承诺。

相关证件交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编制目录并按顺序将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116日—20公告有效期5天;

(二)报名地址:安阳市财政局(文峰区富源街2号)7楼7611房间;

(三)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下午3点;

(四)开标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十一楼会议室(1112房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驰    5109012  1856789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