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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强化乡村全面振兴资金保障

时间:2024-09-18 11:30 来源:


近年来,市财政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千方百计克服紧平衡压力,优先保障、严格管理,为全市抓巩固、促振兴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在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安阳市连续6年取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2.23亿元。

市财政局在保持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延续、优化、调整的原则,科学配置资源,分类分层施策,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从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等方面谋划梳理12条政策和4条保障措施。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在财政支持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调整资金用途、分配和管理。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支持脱贫县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将“零钱”化为“整钱”,将“整钱”集为“大钱”,集中财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今年,全市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49.8亿元、同比增长8.8%。上半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亿元,保持合理增长。筹集资金2亿元精准投向重点领域,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大政府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安排专项债券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开展2024年春季作物成本保险工作,核定财政补贴资金1.1亿元,提升主粮作物风险保障能力。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2亿元,保障村级组织健康运转。安排资金5150万元,扶持103个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市财政局将衔接资金纳入“三保”支出监控系统覆盖范围,与“三保”资金共同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利用财政直达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全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线上研判和线下督导。对支出进度方面问题突出的县区,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工作提醒。落实县级干部分包县区工作机制,与县区财政部门一起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联合农业农村、纪委监委等部门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指导县区不断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