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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耕地保护补偿金扣缴办法

时间:2023-04-10 08:21 来源: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耕地保护责任,依据“谁保护、谁受益,谁违法、谁补偿”的原则, 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安阳市耕地保护补偿金扣缴办法(试行)》。

《办法》所耕地保护补偿金,是指向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县(市、区)扣缴的资金,扣缴的范围主要包括:2018年11月以后新增的占用耕地违建别墅、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020年12月20日以后新增的生态廊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2019年3月8日以后新增的挖湖造景、“大棚房”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办法》规定,耕地保护补偿金的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优先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