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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阳市本级决算报告

时间:2019-07-08 15:51 来源:

 

关于2018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9年6月26日在安阳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现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安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市本级决算已基本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8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决算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完成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包括市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5.3亿元,实际完成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6%,增长9.1%。其中市直完成3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1%,增长3%。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5.4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下达县(市、区)补助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90.4亿元,实际支出8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8%,增长3%。其中市直支出7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1%,下降1.7%。

2、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7632万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截至2018年底,已全部支出完毕。2018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3.1亿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主要包括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2.3亿元、海绵城市试点补助资金2500万元等。

3、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8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各项补助资金38.1亿元,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3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7.9亿元,结算补助1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68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6780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449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亿元等。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教育2.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亿元,医疗卫生4264万元,节能环保3.1亿元,农林水3220万元,交通运输5536万元,住房保障1.8亿元等。

另外,2018年市财政还安排5.4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的对县区各项支出政策配套,主要包括教育5316万元,科技2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0万元,医疗卫生1.1亿元,节能环保2963万元,农林水1.8亿元,交通运输3600万元等。

4、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9800万元,其中:市直8000万元,高新区1000万元,示范区800万元。预算执行中市直预备费动用1200万元,主要是殷墟保护应急经费1000万元以及农村敬老院应急消防升级改造补助资金200万元,剩余部分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8亿元(市直2.2亿元、高新区5646万元)。执行中高新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2018年年终,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有关年末预算净结余要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亿元,2018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8亿元2019年预算安排使用7.3亿元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5亿元(市直1.1亿元、高新区40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9.2亿元,实际完成3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6%,增长110.4%。其中市直完成1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9.9%,增长26.5%。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3.8亿元,实际支出35.2亿元,增长46.6%。其中市直支出18.4亿元,下降4.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118万元,实际完成12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8%,全部为市直收入。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617万元,实际支出13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4%,全部为市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9.7亿元,实际完成6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7%。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1.5亿元,实际完成58.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2%。

(五)债务举借、偿还及预算调整情况

2018年市本级共举借政府债务15.7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7亿元(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6.7亿元),再融资债券7亿元(一般债券6.2亿元、专项债券0.8亿元)。

新增债券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要求,全部纳入2018年预算安排使用,其中市直7.3亿元(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5.3亿元)。截至2018年年底,当年新增债券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保障房以及土地储备等支出。

再融资债券按照要求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其中市直6.2亿元(一般债券5.6亿元、专项债券0.6亿元)。

2018年市本级共偿还各类政府性债务7.8亿元(含再融资债券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9亿元,专项债务0.9亿元。2018年市直共偿还各类政府性债务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亿元,专项债务0.6亿元。

二、2018年支出政策及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按照市十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预算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一是财税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查找征收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强重点收入项目分户跟踪督查,严格依法按程序征收,做到足额征收。三是突出强调依法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的同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和过头费,搞“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确保收入真实性。四是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强化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扩大综合治税成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补齐高质量发展突出短板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全面摸清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提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为全市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制定安阳市政府债务风险方案,为我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印发《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督导机制的通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大力推进精准脱贫

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投入扶贫资金7.6亿元,其中指导县区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1亿元,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实施。我市在全省扶贫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成绩优异,获得奖励资金4100万元。

筹措资金1.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进—步完善222个贫困村的农村路网。争取上级资金1174万元,完成我市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筹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15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6万人次。

投入资金490万元,支持县(市、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施设备购置,改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将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43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增加到35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倾斜,起付线在15000元的基础上降低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在50%、60%、70%的基础上,分别提高至80%、85%、90%,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负担保费补贴资金6000余万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6.6亿元。全年共理赔9860万元。建立“政融保”险资直投产业扶贫机制,精准对接农业保险服务需求,累计对92个项目放款5122万元,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产业扶贫。

3、着力支持污染防治

筹措1.4亿元,支持工业企业超低排放、燃煤锅炉拆改、散煤替代、清洁生产、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减排、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筹措243万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等。

筹措800万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建设。筹措798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等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安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城市防护林建设,市本级安排两廊建设奖补资金2846万元,完成南林高速城区段和西北绕城高速两条生态廊道建设,新增绿化面积8000亩。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500万元,支持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标准,缓减城市内涝压力。

大力支持“双替代”工程实施。安排市级配套资金9549万元,支持我市清洁取暖项目开展,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开展。

成功入围第二批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内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亿元。

(三)支持打好“四张牌”,夯实高质量发展长远之基

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打好“四张牌”各项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

1、推动产业转型发展

积极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其中,衡庐安美基金已落地8.6亿元;鼎盛中原引导基金已募集到位6.5亿元,完成投放4.4亿元;浦银发展基金已投资3.6亿元。

2、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把财政支持政策转化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战略落地的强大动力。筹措资金5530万元,支持安钢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安排资金1994万元,支持科技研发和创新体系建设。筹措资金1872万元,保障“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3、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累计投资6亿元,支持我市西北绕城高速项目建设。该项目20181225日建成通车后,串联了安邯快速通道、国道107、国道341、省道301等道路,大大提升我市公路交通服务能力和区域交通运输效率。争取上级资金5763万元,支持我市S213S215S301等干线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建设。筹措资金3.3亿元,用于我市中州路、铁西路等道路大修改造以及公交港湾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出行条件。争取上级资金9169万元、市本级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

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县区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认真落实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支持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示范线路建设,确定19个项目类建设综合工程、18个整治类综合工程建设,主要涉及示范街区整治、水系建设、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整治、市政道路、交通管理建设等内容。

规范PPP模式推广应用,较好保障了文体中心、国储林、引岳入安等省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40PPP项目成功采购社会资本,项目落地率达到74%,落地项目总投资469亿元。其中有5PPP项目获得中央9000余万元资本金支持。

(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1、积极贯彻实施减税降费

立足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财政政策逆周期调控,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经测算,累计减税降费24.2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改革政策,5-12月份共计减税7.6亿元。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20181-12月份,共为企业减税9.8亿元。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2018年共有7591户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免企业所得税税款8824万元。

大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统筹使用各项财税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出台938条支持加快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拨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资金304万元、银行奖励资金560万元,推动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筹措资金100万元,支持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投入200万元,支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截至2018年底,已有2家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累计为12家小微企业授信1800万元,为5家企业实际放贷708万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安排3.5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支持农民科学耕作,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135万元,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筹措资金3390万元,支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发展和避险解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等。

投入财政资金5708万元,继续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000万元,支持实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等各类公益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

(五)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投入,完善相关支出政策和机制。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1、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8亿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项目奖补资金发放。安排贴息资金3266万元,引导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亿元,支持8000余人创业,带动3万余人就业。

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增强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20181月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2元、13元,惠及7.2万城乡低保对象。

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投入资金39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制定《安阳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明确和细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等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提供助洁、助餐、助行等各类养老服务5万余人次,3000多名老人受益。

做好拥军优抚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筹措资金1.5亿元,保障我市2.6万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支持优抚事业单位发展以及做好节日拥军慰问等工作。筹措资金775万元,支持发放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资金、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2、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

筹措资金6亿元,为67.6万名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万人次。筹措资金2.4亿元,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筹措资金749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1.8万人次。投入资金4662万元,对全市16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在岗教师发放工资性补助,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筹措医改资金3.6亿元,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序推进。投入资金1.4亿元,支持市级医疗服务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等工作顺利开展。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60元提高到70元。

筹措资金650万元,支持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新技术规范与推广。

安排资金2958万元,在全市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和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妇女“两癌”救助。

4、推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安排资金3197万元,用于3个博物馆纪念馆、6个公共图书馆、13个文化馆、112个乡镇文化站(城市社区文化中心)、2个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安排资金1077万元,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送基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5、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

投入资金13.5亿元,增长32.3%,有力支持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规范保障房项目资金管理,将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保障房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益大幅提升。

(六)扎实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规定,成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专班,加强调研,积极推进我市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实现市、县两级全面覆盖。深入推进将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融合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预算公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了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除涉密部门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众监督更加方便。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选取部分财政重点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建立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预算管理制度。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转型任务依然繁重,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大,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全市财政处于“紧运行”状态;二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比较低,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还存在一些“小”、“散”现象,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从审计和巡查情况看,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强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强化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顺利执行。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机制,推进落实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