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

领导介绍

关于2017年1-6月份安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个人简历

 

关于20171-6月份

安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830日 在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俊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安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奋斗目标,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克服种种困难,依法强化收支管理,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11.9亿元,1-6月完成64.8亿元,增长10%,为年初预算数的58%收入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7位、第12位。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4.2亿元,增长16.4%,为年初预算数的55.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2%主要为:增值税17.3亿元,增长102.6%,为年初预算数的52.3%;营业税5133万元,下降91.5%,为年初预算数的114.8%;上半年全市增值税同比大幅增长,营业税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口径发生了变化。20165月份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中央调整了增值税分享比例,原增值税分享比例由中央地方75:25调整为五五分成,原营业税由全部地方收入调整为中央地方五五分成。企业所得税5.6亿元,下降14.8%,为年初预算数的51.2%,主要是受林州市外建企业所得税同比减收的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3.8亿元,增长12.1%,为年初预算数的53.8%;城镇土地使用税4.2亿元,增长47.9%,为年初预算数的71.3%主要是上半年林州市和汤阴县开展了土地使用税欠税专项清查,增收较多;土地增值税4亿元,增长139.6%,为年初预算数的106.7%主要是上半年林州市、文峰区、高新区等部分县区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文峰区上半年实现土地增值税1.9亿元,同比增长547.4%,增收1.6亿元;车船税1.8亿元,增长125.6%,为年初预算数的55.5%,车船税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基数较低(2016年全年实现车船税收入2.9亿元,上半年仅实现8141万元);耕地占用税1.6亿元,下降27.1%,为年初预算数的37.7%耕地占用税大幅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耕地的控管力度,土地储备量下降,征用耕地减少,耕地占用税增幅呈逐年回落趋势。上半年除文峰区、内黄县和林州市同比增收外,其他县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收;契税1.8亿元,下降33.4%,为年初预算数的37.9%。契税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受20159月份政府出台的购房奖励政策翘尾因素的影响,抬高了去年同期基数。二是受环保治理的影响,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放缓,增量房房源缩减、工期拉长、各项成本增加,延迟了交房的时间,既减少了房产契税收入,又影响到房地产土地的交易量,带来土地契税的减收。二是非税收入完成20.6亿元,下降1.6%,为年初预算数的64.1%。主要为专项收入3.3亿元,下降3.5%,为年初预算数的42.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亿元,增长7.9%,为年初预算数的88.5%;罚没收入2.8亿元,下降21.7%,为年初预算数的59.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亿元,下降27.8%,为年初预算数的49.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亿元,增长15.2%,为年初预算数的159.1%;其他收入6801万元,下降17.1%,为年初预算数的21.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8.5%;非税收入完成10.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2.9%

市直(市本级扣除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4.4%一是税收收入完成8.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7.8%,主要为:增值税3.1亿元,增长29.7%,为年初预算数的42.7%,主要是受营改增后增值税中央地方分享比例改革的影响;个人所得税4678万元,增长8.9%,为年初预算数的60%;城市维护建设税2.2亿元,增长6.9%,为年初预算数的50.3%;房产税3906万元,增长11.2%,为年初预算数的67.3%;城镇土地使用税7474万元,增长2.4%,为年初预算数的67.9%;契税813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8.3%二是非税收入完成8.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2.5%,其中专项收入1.2亿元,下降38.1%,为年初预算数的30.4%,主要是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自201711日起,排污费收入由专项收入科目调整为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由专项收入调整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6%;罚没收入8152万元,下降54.1%,为年初预算数的51.5%,主要是去年同期法检两院办理大案要案,罚没收入基数较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3%,增长31.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5%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亿元,增长7.2%,为年初预算数的6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亿元,下降0.9%,为年初预算数的62.7%;非税收入完成1.1亿元,增长35.3%,为年初预算数的68.3%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亿元,下降21.1%,为年初预算数的3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31万元,下降46.3%,为年初预算数的27.7%;非税收入完成6256万元,增长59.4%,为年初预算数的59.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43.1亿元(年初预算216亿元,执行中上级追加专项转移支付27.1亿元,下同) 1-6月完成160.1亿元,增长26.4%,为预算数的65.8%。其中:教育支出33.5亿元,增长25.2%,为预算数的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亿元,增长16.9%,为预算数的68.2%;医疗卫生支出24亿元,增长19.2%,为预算数的7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亿元,增长48.4%,为预算数的91.5%;农林水事务支出12.8亿元,增长9%,为预算数的63%;交通运输支出6.2亿元,增长72.4%,为预算数的71.2%;住房保障支出4.7亿元,增长9%,为预算数的69.9%。上半年预算支出的财力来源主要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列入年初预算的税收返还以及基数性财力补助等。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6亿元,增长30.3%,为预算数的64.7%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6亿元,增长35.6%,为预算数的65%。其中:教育支出9亿元,增长29.4%,为预算数的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下降17.5%,为预算数的72.6%,主要是去年同期落实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增加支出较多,抬高了基数;医疗卫生支出6.5亿元,增长155.3%,为预算数的77.8%,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原在区财政列支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年起改为在市直列支;节能环保支出2.1亿元,增长156.6%,为预算数的71.2%,主要是上级下达安钢环保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26亿;农林水事务支出2亿元,下降11.4%,为预算数的67.9%;交通运输支出4.7亿元,增长90.2%,为预算数的79.7%,主要是上级下达灾后重建资金2.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亿元,下降3%,为预算数的68%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增长11.3%,为预算数的66.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亿元,下降13.6%,为预算数的58.4%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下降26.3%,为年初预算数的1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9亿元,下降20.9%,为年初预算数的19.2%1-6月,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9亿元,下降14.6%,为预算数的2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3.6亿元,下降30.7%,为预算数的23.3%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9%。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4亿元,为预算数的28.1%

市直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8%,主要是上半年土地出让较少。市直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亿元,为预算数的2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2亿元,为预算数的12.8%;车辆通行费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S301大林线干线公路建设资金2亿元。

高新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68万元,为预算数的27.7%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4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亿元,为预算数的2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只有市直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6月,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5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51.1%。上半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业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列入基金预算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6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9%。基金支出总计5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4.3%。当期结余11.6亿元。截至6月底,基金累计结余62.5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67.7亿元(一般债务101.8亿元,专项债务65.9亿元),其中:市本级71亿元(一般债务45亿元,专项债务26亿元),县区96.7亿元(一般债务56.8亿元,专项债务39.9亿元)。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05亿元(一般债务119.2亿元,专项债务85.8亿元),较2016年调整后的限额(原限额182亿元,今年初根据省厅要求调整为182.2亿元)新增22.8亿元。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2.6亿元(一般债券4.6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具体分配建议见《关于安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二、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税部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合理安排支出,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收入征管

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既面临着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又承受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环保治理的双重压力。为确保既定的支出政策落到实处,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得到保障,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面对压力,迎难而上,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下大力在加强征管上做文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狠抓收入分析。为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市政府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集财政、税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对财政收入形势进行专题分析,密切跟踪收入变化情况,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狠抓收入征管。以推进综合治税为抓手,强化税收征管,逐行业、逐税种细化征管措施;在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目标责任制,严格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杜绝少征漏管。三是狠抓收入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各督导组进一步加大收入督导力度,着重督导各县(市、区)是否真正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扩大稽查覆盖面,严厉查处跑冒滴漏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大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9699万元,下达本级扶贫资金2910万元,支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升6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建设。积极落实派驻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深入推进驻村帮扶工作。完成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整改。

支持打好环保治理攻坚战。筹措1.7亿元,支持我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起设立50亿元的环保产业基金,支持企业环保技术改造。制定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和燃煤锅炉拆除奖补办法,推进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城区公共自行车覆盖面,环保治理工作任务得到较好落实。

支持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安阳宾馆、中原宾馆和北京安阳大酒店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已完成,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配合推进纱厂改制工作,支付清算组预付款6013万元。

支持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河南雨韵创业投资基金、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起草完成,安钢集团债转股基金首期规模30亿元的综合授信获得批准。支持林州光远等企业项目研发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进我市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行业转型升级。盘活市区内文化文物资源,推进安阳全域旅游项目建设。设立鼎晟文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浦安文化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旅游产业投融资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保障第九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

(三)扎实推进稳增长各项措施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措3.7亿元,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推进豫东北机场项目建设。完成“两管廊一污水项目”政府采购的网上征询工作,以及“32所中小学融资建设项目”、“2017年重点园林项目”的承接主体招投标工作。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下达财政资金1.2亿元,支持保障房开工8500套。在足额保障资金需要的同时,重点对2014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结余和使用情况、上报完成的项目与实际是否相符、对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复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手续是否齐全等5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通过经开集团为企业办理还贷应急周转金贷款27笔、4.5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四)积极支持“三农”事业发展

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5亿元,筹措农机购置补贴5908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793万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816万元,全面启动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8万亩,促进粮食增产丰收。争取上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1143万元,调动棉花种植者的生产积极性。筹措600万元,推进现代农业繁育推广和科普基地配套项目建设,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和服务补助。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20笔、1.1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投入2.1亿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县乡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等工程,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下达补助资金2628万元,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五)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筹措4.9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推进实施“全面薄改”计划。投入3581万元,改善基层群众文化服务条件。提前下达13.9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就业补贴3830万元,制定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服务就业创业。投入205万元,支持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提升。

(六)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成2017PPP项目的征集、推介、培训等工作,PPP模式的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分级负责、权责一致、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理顺市区两级政府财权和事权,构建市区两级管理权限清晰框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严格落实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格式更加规范,公众监督更加便捷,预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现市县全覆盖。市直公立医院预算编制制度初步建立。

(七)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清理财政对外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认真开展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出台《安阳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安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安阳市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安阳市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财权和事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受产业结构不合理、新增税源企业对财政的拉动作用不强、环保治理、“营改增”改革等因素影响,我市税收增收形势更加严峻;另一方面,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民生支出配套、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都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即使通过调整支出、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能够解决一部分,但仍难以满足各方面的支出需求。二是预算法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通过省、市人大预算法执法检查以及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发现,部分县区尤其是个别乡镇的财政预决算编制还不够规范,依照预算法要求,严格财政收支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债务问题应引起关注。部分县(市、区)政府债务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风险过高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进入7月份以来,全市各行业尤其是钢铁行业,一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切实降低企业排放,一方面紧紧抓住市场行情向好这一关键期,积极组织生产,企业经营形势明显好转,进而拉动全市税收收入稳定增长。7月份当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6%(去年同期为4.8亿元)。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3.1亿元,同比增长14.6%,总量和增幅分居全省第七位和第二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9亿元,增长1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7%

在科学分析当前财政收入形势的前提下,针对面临的问题,财政及有关部门将扎实推进各项预算管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会同税务部门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促进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做到依法征税,实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乱罚,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与市直部门和县区的沟通衔接,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资金保重点、保民生,确保年初市人大批准的各项预算项目顺利实施。

(二)坚持多元筹资,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用足用好新型城镇化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PPP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在稳增长、保态势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准确把握上情,切实吃透掌握安阳实际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各项工作。及时和省厅对接,争取省厅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我市更大支持。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结转资金的清理盘活,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集中财力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三)坚持加力增效,继续支持实施“四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打好“转、扶、搬、保、救”组合拳。认真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形成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建立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支持打好环保治理攻坚战。落实《安阳市2017年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综合施策,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水生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生态廊道网络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支持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推动解决豫北纱厂等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督促中原宾馆、安阳宾馆、北京安阳大酒店等改制企业做好财务清查、资产评估移交工作,规范资产交接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支持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设立安钢集团债转股基金,推进债转股基金落地投资。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设立的沟通对接工作。积极运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老城改造、安阳河开发、太行山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四)坚持加大投入,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针对社会保险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出现的新情况,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保缴费办法、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财政补贴拨付流程,确保平稳过渡。争取省厅给予更大帮助,维护社会稳定。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上级补助、新增债券等资金,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实物形态管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益。

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以支持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共享发展。

(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已经和将要出台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研究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发挥市区两个积极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扶持各类承接主体发展,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地方性债务风险。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应用,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进市县全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六)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针对省、市人大预算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指导县区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县区财政尤其是基层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结合2018年预算编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支出绩效评价,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层级和范围,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扎实工作,积极进取,确保2017年预算执行及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ims/userfiles/editorupload/20170911/2017091109290217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