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

领导介绍

关于2016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领导简介

 ——2017年6月27日 在安阳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俊岭


尊敬的朱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安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6年市本级决算已基本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6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六大工程”和“三大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9.29亿元(其中市直30.06亿元、示范区3.03亿元、高新区6.2亿元),实际完成40.8亿元(其中市直31.33亿元、示范区3.27亿元、高新区6.2亿元)。批准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9.21亿元(其中市直59.95亿元、示范区4.47亿元、高新区4.79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下达县(市、区)补助、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等因素,实际支出完成75.09亿元(其中市直63.11亿元、示范区6.14亿元、高新区5.84亿元)。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4.28亿元(其中市直12.47亿元、示范区6亿元、高新区5.81亿元),实际完成14.22亿元(其中市直8.85亿元、示范区2.8亿元、高新区2.57亿元)。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5.81亿元(其中市直13.55亿元、示范区6.67亿元、高新区5.59亿元),实际支出14.76亿元(其中市直9.3亿元、示范区3.27亿元、高新区2.19亿元)。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569万元,实际完成4265万元(全部为市直收入)。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855万元,实际支出2007万元(全部为市直支出)。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2.24亿元,实际完成25.62亿元。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8.99亿元,实际支出21.82亿元。

(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1.3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41.14亿元,收入总计72.47亿元。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1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81亿元,全年支出合计68.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5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0.06亿元,6月份,根据省厅要求,对增值税和营业税预算数进行了调整,增值税由3.69亿元调整为6.18亿元,营业税由3.87亿元调整为1.38亿元,收入总量未作调整。实际完成31.33亿元,为预算数的104.2%,增长0.1%。其中:

(1)增值税5.4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3%。

(2)营业税1.34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7%。

(3)企业所得税2569万元,为预算数的181.0%。

(4)个人所得税7267万元,为预算数的98.2%。

(5)城市维护建设税3.83亿元,为预算数的75.1%。

(6)房产税5511万元,为预算数的78.7%。

(7)印花税3887万元,为预算数的155.5%。

(8)城镇土地使用税1亿元,为预算数的74.1%。

(9)车船税3544万元,为预算数的54.5%。

(10)契税2.35亿元,为预算数的181.9%。

(11)专项收入3.67亿元,为预算数的101.3%。

(12)行政事业性收费4.86亿元,为预算数的183.2%。

(13)罚没收入2.11亿元,为预算数的144.4%。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230万元,为预算数的51.6%。

(1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8亿元,为预算数的254.7%。

(16)其他收入1.85亿元,为预算数的91.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完成63.1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7%,增长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5%。

(2)公共安全支出7.4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3)教育支出13.2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4)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7%。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2.0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9%。

(9)城乡社区支出4.5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10)农林水支出3.24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6%。

(11)交通运输支出4.8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8%。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2.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6年市财政用于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文化等重点和民生方面的支出合计42.7亿元,增长1.2%。

(二)市直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直基金预算当年收入完成8.85亿元,为预算数的7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74万元、历年结余收入3.9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44亿元(其中新增2.14亿元,置换9.3亿元),全年收入总计24.47亿元。基金预算当年支出完成9.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0.8%。加上置换债券还本9.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以及上解上级等支出后,全年支出合计20.62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85亿元。

(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265万元,为预算数的119.5%。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05万元,支出总计4265万元,收支平衡。

二、结转结余资金使用

2015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3.46亿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未清算预留资金2.5亿元,其他项目结转9652万元。截至2016年底,已支出1.87亿元,其中:兑现2016年下半年养老保险改革清算支出8500万元,项目结转支出9571万元。

2016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3.55亿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测算情况,预留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改革清算资金2亿元。二是其他项目结转1.55亿元,主要包括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5000万元,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4211万元等。

三、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6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各项补助资金33.39亿元,扣除返还性收入8.65亿元、调整工资基数性补助以及其他结算补助4.81亿元后为19.93亿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9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5.37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5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516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49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94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4837万元。分级次看,市直6.15亿元,高新区4582万元,示范区1.42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教育1.8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亿元,医疗卫生4708万元,节能环保7942万元,城乡社区3500万元,农林水6116万元,交通运输3.97亿元,商业服务业2274万元,住房保障1.59亿元等。分级次看,市直9.29亿元,高新区9355万元,示范区1.67亿元。

另外,2016年市财政还拿出4.87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的各项支出政策配套,主要包括教育6500万元,科技2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05万元,医疗卫生1.21亿元,节能环保8827万元,农林水1.09亿元,商业服务业1618万元等。配套支出占到当年市直税收收入的30%。

四、债务举借、偿还及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72.2亿元(一般债务45.9亿元,专项债务26.3亿元)。截止2016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1.1亿元(一般债务44.9亿元,专项债务26.2亿元)。

2016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置换债券共计19.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77亿元,专项债券15.18亿元),其中市直13.75亿元(一般债券4.46亿元,专项9.29亿元),全部用于存量债务置换。

2016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共计4.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9亿元,专项债券2.66亿元),其中市直4.33亿元(一般债券2.19亿元,专项2.14亿元)。

按照国务院和省财政厅有关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也不得用于偿还债券债务利息等要求。2016年市本级新增债券主要使用方向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扶贫、保障房建设、普通公路、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并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要求,编制了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后执行。

五、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7500万元,其中:市直6000万元,高新区500万元,示范区1000万元。预算执行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财政6000万元预备费全部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市区禁燃区“电代煤”、“气代煤”财政补助。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63亿元(全部为市直)。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有关年末预算净结余要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结合2017年预算安排,综合计算后,截至目前,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55亿元(市直2.3亿元、高新区2340万元、示范区174万元),较2016年年初增加0.92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省厅下达市本级增值税改革五五税收返还及财力补助6400万元。

七、2016年支出政策及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在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针对人大提出的要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等有关审议意见,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收入计划

一是财税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每月召开收入分析会,查找征收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突出强调依法征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确保收入真实性。三是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强化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管理,扩大综合治税成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

(二)“营改增”工作顺利推开,圆满完成增值税收入基数

“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的重要决策。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吃准吃透政策精神,全面加强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打通政策落实的各个环节,解决好各类技术性、操作性问题,确保整个“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2016年5-12月份全市增值税(新口径,下同)收入完成18.9亿元,圆满完成了省财政厅确定的18.8亿元的增值税收入基数,全额得到增值税税收返还1.66亿元。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5亿元,清理收回结余资金1.9亿元,申请规划贷款8000万元,大力支持西北绕城高速、城市路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去库存”,多方筹集资金7800万元,足额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安排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000万元,支持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发展和科技产业化升级改造。筹措2601万元,对4家企业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行补助。

大力服务科学发展载体建设,及时兑现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奖补资金7780万元。统筹资金7000万元,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文化旅游资产,新增注册资本金2.5亿元,进一步壮大文投公司实力。基本完成鼎晟文化和浦安文化两支基金的组建。保障第八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成功举办,全面促进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建设。

(四)切实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需求

围绕市十项民生工程,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教育方面,筹措资金6.7亿元,足额落实城乡统一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2亿元,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亿元补充养老基金,连续12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筹集资金3.6亿元,确保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安阳市城区开展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暂行)》,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累计筹措资金18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标政策落到实处,直接惠及全市400余万群众。筹措资金2337万元,支持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网。

大力支持城乡文化事业发展。筹集资金1.2亿元,推动文物、广电、体育等事业加快发展。落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资金3079万元,免费开放场馆128个。筹措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248万元,惠及行政村2248个。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共购买演出72场次。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其他融资49.7亿元,支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716套、建成5122套,为3239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支持做好污染防治。整合资金6700万元,支持开展燃煤散烧管控。筹措8161万元,专项用于工业大气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筹集1亿元,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投入8299万元,支持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

建立防汛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调拨资金3.6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8亿元,有力保障防汛抢险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力度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市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资金统筹使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进展顺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转型任务依然繁重,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大,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比较低,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还存在一些“小”、“散”现象,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从审计和巡查情况看,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强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尊敬的朱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顺利执行。严格落实预算法、国务院以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6年政府决算公开资料

工作分工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9.29亿元(其中市直30.06亿元、示范区3.03亿元、高新区6.2亿元)。(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