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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

时间:2016-10-12 17:06 来源:预算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市直部门预算,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52.6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3184.5万元,同比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73.6万元,公务接待费2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直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需要说明的是,出国经费中,主要是工学院教师出国培训、中外学术交流440万,按照新规定从2016年起,从培训费科目纳入出国费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