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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财政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16-07-14 16:17 来源: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说明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编制机构及人员
    安阳市财政局内设科室27个,下属13个局属企事业单位,是市政府直属行政机关,正县级,共有345人,财政局机关统发工资人员233人,其中在职人员175人。
    预算归口单位在职人员实有人175人;离退休人员 58人,共计233人。
    二、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应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投融资、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五)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八)制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的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
    (十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资产处置,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三)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拟定商业流通、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地方金融类企业、地方投融资平台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和投融资业务。
    (十五)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定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六)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七)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财政监督检查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非税征收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总结

 
     一、2015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总额为399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91.39万元。
    2015年支出总额390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3.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40.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6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93万元,本年度共接待70余批次,817余人次,主要是机关及局属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包括用于公务接待必需的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5.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安阳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安阳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